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的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原因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壓縮新建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快速申報、快速審批、快速落地,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據
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增速提效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55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13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內容
(一)提升綜合服務能力
強化“四個一”,即“一站網辦”、“一體服務”、“多規合一”、“多測合一”,通過強化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推動工程建設相關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現“一站網辦”、“一體服務”,保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順利推進;通過整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整合地形圖測量、規劃放線測量、不動產測繪等測量測繪業務,實現“多規合一”、“多測合一”,助推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增效?!八膫€一”共同提升了我市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服務能力。
(二)強化部門協同配合
在工改涉項部門間推進聯合審查方案、聯合審定圖紙、聯合手續辦理、聯合測繪檢測、聯合竣工驗收“五個聯合”,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將原本由多個部門逐個辦理的事項壓縮為多個部門同時辦理,從而減少審批環節,提升審批效率。
(三)實行企業開辦2.5小時改革
將企業開辦全流程劃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將第一階段企業設立登記、初次用工參保登記、印章刻制、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進行并聯辦理,1.5小時內辦結;第二階段“初次申領發票”工作壓縮在1小時內辦結,合計用時2.5小時,加快企業開辦速度。
(四)實行工業項目全流程審批29個工作日改革
將工業項目審批流程由目前的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4個階段,壓縮為立項用地工程建設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3個階段,總體審批時限壓縮至29個工作日,比2019年工改方案規定的審批時限壓縮了13天。
(五)實行房地產建設項目拿地到開工100天改革
將房地產企業從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到獲得施工許可前的辦事流程劃分為2個階段,其中“立項、規劃辦理階段”壓縮至42天,“施工許可辦理階段”壓縮至58天,合計100天。此項改革不僅壓縮了政府部門審批、登記用時,也壓縮了設計公司出圖和審圖機構審圖等必要的中介服務時限,將房地產動工時間大幅提前。
(六)實行建設項目審批容缺預審制改革
為簡化審批、登記手續,提高辦理效率,對于從項目選址至施工許可證核發之前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9種審批、核準和備案類事項,項目單位在建設項目基本審批條件具備、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其他條件和非關鍵性申報材料暫缺的情況下,可以向對應職能部門申請進行容缺預審,以容缺預審意見代替正式批復手續作為下一個審批事項的要件,來降低項目進入下一個審批環節的門檻,待項目單位在承諾時限內將材料(條件)補齊后,相關部門再出具正式批復替換容缺預審意見。為確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設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必須將所有容缺預審意見轉換成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件或許可證。
四、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